外賣平臺“餓了么”的運營主體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為6.7萬元。此事引發公眾關注,人們不禁要問:作為國內領先的外賣平臺,餓了么為何會成為被執行人?這與近期被監管部門再次點名的“二選一”問題密切相關。
我們來梳理一下事件的核心脈絡。所謂“二選一”,是指平臺利用自身的市場支配地位,要求商家在競爭性平臺之間做出“非此即彼”的排他性選擇。餓了么此次被列為被執行人,直接原因正是未能按時履行市場監管部門此前針對其“二選一”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具體而言,在2021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依法對餓了么實施“二選一”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此次成為被執行人,是其未完全履行該處罰決定的后續法律程序體現。
為什么“二選一”問題如此受到監管重視?這種行為嚴重限制了商家的自主經營權,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對于商家而言,被迫“站隊”意味著減少了銷售渠道,增加了經營風險;對于消費者而言,選擇范圍被無形壓縮,最終可能損害其權益;對于整個市場生態,它抑制了創新活力,阻礙了行業健康發展。因此,反壟斷執法機構對此類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餓了么作為平臺方,其行為受到處罰,是監管層強化平臺經濟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明確信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的執行標的僅為6.7萬元,數額不大,但其象征意義和法律后果不容忽視。被列為“被執行人”,意味著在司法系統中留下了記錄,若仍不履行,可能面臨進一步的強制執行措施,如查封、扣押財產,甚至影響企業信用。這警示所有平臺企業,必須嚴肅對待并切實履行監管處罰決定。
回到用戶提示中提及的“針紡織品銷售”,這看似與外賣平臺無關,實則揭示了平臺經濟中一個普遍性問題:無論銷售的是外賣服務還是針紡織品,只要平臺擁有市場優勢地位,就可能存在濫用這種地位的風險。監管的“利劍”指向的是行為本身,而非特定行業。任何領域的平臺,如果采取“二選一”等排除、限制競爭的手段,都將面臨法律的審視與制裁。
對于餓了么而言,此次事件是一個深刻的教訓。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必須建立在公平競爭、開放共贏的基礎之上。平臺企業應當將重心從簡單粗暴的排他性競爭,轉向通過提升技術、優化服務、改善用戶體驗來贏得市場。這不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隨著《反壟斷法》的修訂完善和監管執法的常態化,平臺經濟的競爭環境將愈發清晰和規范。“二選一”等壟斷行為的生存空間將越來越小。對于餓了么及其他平臺企業,唯有恪守法律底線,尊重市場規則,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才能在數字經濟時代行穩致遠。
餓了么成為被執行人,是其過往“二選一”行為所引發的一系列法律后果之一。它再次敲響了警鐘:任何企業,無論規模多大,都必須在法律框架內經營。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石,維護它,最終受益的是每一位商家、消費者和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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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4 16:55:57